《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实施规则》(以下简称《实施规则》)适用于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包含:
——有意愿通过评价提升安全服务能力的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
——申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及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化工装置拆除施工)合格服务商,需实施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的企业。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依据为: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化施协发【2019】69号
——HQC-02-SSA-1-2020《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
——T/CPCIF0142—2021《化工装置拆除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HQC跟踪评价依据制修订变化情况,必要时规定转换期及评价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
评价委托方可通过查询HQC网站等方式主动获取相关评价依据的最新信息。
基本评价模式:初次评价、监督评价、再评价
根据评价工作的性质,评价工作程序可包含:申请受理、评价策划、评价实施(含总部及施工现场)、技术复核、颁发证书。
4申请受理
申请评价企业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a)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申请书;
b) 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c) 石油化工施工承包或建筑施工承包的相应资质;
d) 安全生产许可证;
e)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制造或检维修许可(适用时);
f) 拆除施工企业、业主和监理三方协议模板;
g) 近三年已竣工的化工装置拆除/检维修/安装工程业绩项目清单;
h) 近期未竣工/拟实施的的化工装置拆除/检维修/安装项目清单;
i) 与所申请的拆除施工级别相适应的拆除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清单;
j) 与所申请的拆除施工级别相适应的技术、安全管理持证人员数及持证率;
k) QMS/EMS/OHSMS三体系证书(适用时)及安全组织机构和职责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清单;
l)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注: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应是复印件或扫描件。
当申请企业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评价申请不予受理:
a) 无有效独立法人资格;
b) 无施工承包相应资质;
c)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制造或检维修许可(适用时);
e) 承接拆除化工装置规模及范围超出企业所具有的施工承包资质;
f) 近两年内出现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并确认由申请单位的责任造成;
g) 近两年内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并且在新闻/媒体中曝光;
h) 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4.3.1申请企业应向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协会”)提出评价申请,提交申请评价资料,施工企业协会进行完整性、合规性、符合性进行初核,确认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后,发放《预审回复函》,一式两份,一份发给申请企业,一份及申请材料传递至HQC。
4.3.2 HQC收到施工企业协会转交的企业申请资料后,与申请企业签署《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服务协议》。
5.1.1HQC根据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提前与受评价企业沟通确定评价日期。
5.1.2企业总部评价与施工现场评价原则上连续安排,如需分别进行,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5.1.3 HQC选派评价合格人员组成评价组,指定评价组长。评价组中至少有一名专业评价员或技术专家,组内人员能力应满足评价工作要求。
5.1.4 HQC下发评价任务书给组长。
评价组长接到评价任务书后,应及时与受评价企业沟通,按照《评价规范》的评审要求编制评价计划(含总部和拆除/检维修/安装施工现场),并提前发至受评价企业确认。若遇特殊情况临时变更计划时,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受评价企业,并协商一致。
6.1.1现场评审程序与方法
评价组依据评价计划,按照《评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包括评价准备、首末次会议、收集相关证据并进行评价,编制评审报告等。
6.1.2评价实施
评价组按照《评价规范》的要求收集相关证据,逐条进行评价与打分,填写《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评分记录表》,作为形成现场评审结论的依据。
6.1.3评审报告
评价组应对评审活动形成书面报告,编写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审报告》。报告应对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的优势、劣势和改进建议进行全面描述和评价,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评审目的;
b)受评审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
c)评审组长和成员;
d)现场评审日期;
e) 评审依据;
f) 评审发现的优势、劣势和改进建议以及综合描述;
g)综合得分。
6.1.4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符合本《规范》要求的, 推荐予以批准。
2) 综合评价发现不符合的, 评价人员应开具《不符合及纠正、纠 正措施验证报告》(见附件4) ,要求申请企业分析原因,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整改材料一并报评价人员。
通常情况,整改期不超过3个月。评价人员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进行书面验证。整改措施有效的, 综合评价结论为整改有效,推荐予 以批准;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仍不满足要求的, 综合评价结论 为推荐终止评价。
6.2.1由HQC与施工企业协会共同组建技术复核组,实施技术复核,确定最终级别。
6.2.2评价结果经HQC与施工企业协会批准后,制作评价证书并予以发放。
评价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证书下发之日起的12到24个月内,企业应接受一次监督评价。评价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获证企业应在评价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天提出再评价申请。
评价证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受评审企业名称、地址;
b)证书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c)评价范围;
d)评价依据;
e)评价等级;
f)发证日期、有效期;
g)发证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获得评价证书后,可将其用于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证明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石化行业合格供应商”的采信资格。
获证企业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向施工企业协会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应的证实性材料,经同意后予以换发证书,所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7.5.1证书撤销
当获证企业发生以下情形时,经批准后,撤销企业的评价等级证书:
a)不履行评价协议的;
b)被注销或撤销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的;
c)严重违反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及要求,发生严重事故的;
d)不正当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评价结果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e)监督评价结果不满足丙级要求的。
7.5.2证书注销
企业因经营、管理原因主动提出证书注销书面申请,且未发生以上造成证书撤销情况时,经批准后,可以注销评价证书。
7.5.3证书注销、撤销后的处置
7.5.3.1自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原证书失效。发证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获证企业,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相关方。
7.5.3.2当证书注销或撤销原因消除后,企业可以重新申请等级评价。
7.5.3.3证书注销或撤销后,企业不得继续用于市场开发及宣传推广。
获证后监督是对获证组织实施的监督评价活动。获证组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细则》、《规范》等相关要求,确保其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持续符合评价要求。
一般情况下,自证书生效之日起第12到24个月内,获证组织应在根据HQC的《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通知》,提交《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获证后变化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性材料。
获证企业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1)相关方提出投诉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2)拆除施工作业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3)HQC对获证组织持续满足能力提出质疑的。
HQC根据获证组织提交的《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获证后变化情况报告》制定《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评价可采取文件评审、施工现场评审中一种或两种的组合方式实施获证后监督。
监督评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获证后变化情况报告》中变化内容的文件评审;
b)《评价条款及要求的标准分值》中的4.3、4.4、4.5条款的现场评审(需要时);
c)认证证书使用的符合性检查;
d)外部监管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检查。
获证组织需要安排现场评审的,应按照拆除、检维修、安装项目的顺序选取施工现场。
现场评审宜选在获证组织正常施工季开展。获证企业应依据HQC要求主动提交相关在施项目清单,便于安排监督的现场评审。
评价组将监督评价结论形成《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评价报告》,提交HQC。监督评价的结果仅能维持现有级别或降级:
a)监督评价实际得分满足初次/再评价等级要求分值,维持现有级别;
b)监督评价实际得分不满足初次/再评价等级要求分值,降低至相应级别,或暂停/撤销证书。
HQC对评价组提交的监督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复核,确定最终结果,并向获证企业发放《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结果通知书》。
需要暂停/撤销证书的,经施工协会同意后,按本文7.5条执行。
9.1升级评价时机
获证企业在满一年后,有评价等级升级需求时,按照《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规范》附件4《申请资料清单》提供升级需求材料,按照初评工作流程及要求开展评价等级升级评价,满足评价等级升级需求,由HQC发放升级后证书,不满足则保持原有评价等级证书。
9.1结合监督升级
获证企业在收到HQC《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结果通知书》后,按照《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规范》附件1《申请资料清单》提供升级需求材料,按照初评工作流程及要求开展评价等级升级评价,满足评价等级升级需求,由HQC发放升级后证书,不满足则保持原有评价等级证书。
9.3评价人日
HQC对申请获证升级企业,安排工作量3个人日。
再评价程序和要求同初次评价,并重新颁发证书。
发证机构应对被评价企业的专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评审过程获得的相关企业文件和信息用于协议约定以外用途。
12费用
本文件由HQC负责解释。
14.1《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申请书》
14.2《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服务协议》
14.3《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现场评审报告》
14.4《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通知》
14.5《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评价方案》
14.6《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获证后变化情况报告》
14.7《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评价报告》
14.8《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监督结果通知书》
附件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的具体要求及标准分值
一级 条款 |
二级 条款 |
评 价 内 容 |
评 价 要 求 |
得分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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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 |
□乙级 |
£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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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施工企业 基本要求 |
a)企业资质证书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石油化工专业施工承包资质)。 |
40分 |
||
b)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 |
30分 |
|||||
c)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
企业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三大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限内。 |
30分 |
|||||
d)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许可资质 |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质D级及以上,或锅炉制造或安装许可资质B级及以上,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GC1级及以上。 |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质D级及以上,或锅炉制造或安装许可资质B级及以上,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GC2级及以上。 |
不要求 |
20分 |
|||
e)工作场所、固定办公场所及资源与所承担的拆除施工级别相适应 |
≥1000平米 |
≥500平方米 |
≥300平方米 |
30分 |
|||
抽查租赁合同、期限、土地使用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
|||||||
f)企业员工数量及合同、工资及社保 |
≥1000人 |
≥500人 |
≥100人 |
30分 |
|||
g)企业净资产额(万元) |
≥10000 |
≥4000 |
≥1000 |
10分 |
|||
h)工程机械设备总值(万元) |
≥8000 |
≥1000 |
≥500 |
10分 |
|||
i)拆除施工安全装备及防护资产(万元) |
≥100 |
≥80 |
≥20 |
10分 |
|||
j)近三年年均劳保保护投入(万元) |
≥1000 |
≥400 |
≥200 |
10分 |
|||
K)合同履约率100% |
按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合同履约率100%;抽查施工业绩的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管理制度等 |
20分 |
|||||
l)近三年累计拆除或检维修化工装置项目(个) |
≥5 |
≥3 |
≥1 |
20分 |
|||
m)协作能力 |
具有与工厂(业主)和监拆方配合及良好协作能力;查看顾客满意调查、回访机制健全。 |
20分 |
|||||
|
280分 |
||||||
4.2资源能力 要求 |
4.2.1 人员 能力 |
a)企业负责人 |
高级职称,具有工程施工管理10年以上经历。 |
中级职称,具有工程施工管理8年以上经历。 |
中级职称,具有工程施工管理5以上经历。 |
10分 |
|
b)企业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且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10年以上经历。 |
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8年以上经历。 |
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5以上经历。 |
10分 |
|||
c)企业安全负责人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10分 |
|||
d)机电类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
10分 |
|||
e)工程技术人员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
20分 |
|||
f)安全持证人员 (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针对性培训并考核合格。) |
≥50人 |
≥30人 |
≥10人 |
20分 |
|||
g)中、高级起重工或技师(经考核或培训合格) |
≥30人 |
≥10人 |
≥5人 |
10分 |
|||
h)中、高级钳工或技师(经考核或培训合格) |
≥30人 |
≥10人 |
≥5人 |
10分 |
|||
i)中、高级气焊工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 |
≥30人 |
≥10人 |
≥5人 |
10分 |
|||
j)化学分析人员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 |
≥3人 |
≥2人 |
≥1人 |
10分 |
|||
k) 特种作业人员(电焊、架子工、电工、叉车司机等) |
拆除施工人员经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
20分 |
|||||
l)施工人员拆除知识 |
参与作业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工人应掌握或熟悉施工所涉及的各项方案、预案,包括工程实施方案、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拆除工程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 |
20分 |
|||||
m)操作规程 |
拆除施工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关的操作规程。 |
20分 |
|||||
4.2.2 拆除装备及仪器设备 |
a) 具有与所申请承担的拆除施工级别相适应的拆除设备,数量充分、功能适宜,能满足拆除施工需要,并进行了维护保养,确保状态良好。 |
切割设备10台、空气压缩机2台、吊车(8吨以上)4台,叉车4台,超声波测厚仪2台等。 |
切割设备6台、空气压缩机1台、吊车(8吨以上)2台(可租赁),叉车2台,超声波测厚仪1台等。 |
切割设备4台、空气压缩机1台、吊车(8吨以上)1台(可租赁),叉车2台,超声波测厚仪1台等。 |
30分 |
||
b)具有与所申请承担的拆除施工级别相适应的监测仪器(检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的仪器及报警器材等),数量充分、精度适宜,并进行了维护保养。确保状态良好。 |
有害气体检测仪4台,可燃气体检测仪4台。 |
有害气体检测仪2台,可燃气体检测仪2台。 |
有害气体检测仪1台,可燃气体检测仪1台。 |
20分 |
|||
c)仪器设备管理档案 |
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制定保养、检修制度,按制度执行并保留记录。 |
20分 |
|||||
|
|
250分 |
|||||
4.3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流程管控能力 |
4.3.1 风险及危害识别能力 |
a)危害风险源识别评价 |
具有化工装置拆除作业危害识别能力;查看化工装置拆除危害识别方案或《危害风险源识别评价表等》 |
10分 |
|||
b)区域模块的危害识别 |
危害识别按照区域模块和作业模块的划分分别进行,区域模块的危害识别重点能分析系统自身存在的危险因素,如装置、设备、管道内存有的危险物质,查《危害风险源识别评价表》。 |
10分 |
|||||
c)作业模块的危害识别 |
对作业模块的危害识别重点分析每种作业形式自身存在的风险,如动火作业造成火灾、高处作业造成坠落、设备内作业中毒等,查《危害风险源识别评价表》。 |
10分 |
|||||
d)分析 |
能针对不同区域的工艺特点对不同作业形式的潜在危险进行具体分析。查《危害风险源识别评价表》。 |
10分 |
|||||
e)确认潜在危害等级 |
通过危害识别,明确每个区域模块内潜在的危害。查《危害风险源识别评价表》。 |
10分 |
|||||
f)制定措施 |
危害识别工作要贯穿在拆除作业全过程,在每一项作业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危害识别,并充分考虑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查《危害风险源识别评价表》。 |
10分 |
|||||
4.3.2 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能力
|
a) 安全管理规范 |
施工企业针对装置拆除安全管理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或规范,如“装置拆除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现场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现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等专业安全规范,为拆除作业现场管理提供依据。 |
30分 |
||||
b)防火、防爆、防中毒应急预案 |
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防爆、防中毒等隔离设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操作性。 |
20分 |
|||||
*4.3.3化工装置拆除施工流程管理能力 |
a)拆除施工方案的内容及审批 |
装置拆除施工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编制、审核及审批。施工企业应编制拆除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严格执行。 (初次评价审查方案编制要求或检维修施工方案) |
20分 |
||||
b)专项方案(新增) |
针对风险度较高的作业风险项目,应制定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的制定、审核、批准以及专家论证应符合相关要求。 |
10分 |
|||||
c)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记录 |
对拆除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1) 对从事拆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入厂、进场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三级教育的侧重点应做好进场前的安全交底,拆除施工人员是否掌握如下内容: ①待拆装置的危险性所在; ②存在什么危险因素; ③可能发生哪些事故; ④拆除方案中的安全作业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 ⑤化工厂区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⑥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知识; ⑦各车间、装置的工艺特点、危险物料性质。 3)应对安全教育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发放“安全作业许可证”,实行持证上岗。 (初次评价查安全教育记录和相关管理制度)
|
20分 |
|||||
d) 作业工艺许可证制度 |
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 各区域模块开工作业前,必须由设备、生产、技术、安全及拆除组在确认已具备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共同签署“开工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工作业,确保作业安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作业票证制度,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和审批各类作业票证,共同指定、确认施工范围、作业对象、限制条件,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等) |
20分 |
|||||
e)作业工艺条件的 确认 |
具有对拆除作业工艺条件进行确认能力,在每项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工艺确认,得到工艺人员同意方可开工作业。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等) |
20分 |
|||||
f) 拆除施工作业一般顺序 |
是否为降低拆除作业风险,以工艺单元、设备坐落位置为依据,针对不同的作业形式,将拆除作业划分为相应模块,可以分为动火作业模块、高处作业模块、设备内作业模块、起重作业模块、临时用电模块等。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 |
20分 |
|||||
g)拆除施工基本顺序
|
拆除施工方案应包括作业基本顺序为:是否做到先外后里、先上后下、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仪表电气、后管道、再机械、钢结构;逐条进行,边拆除、边清理、边运输。 根据以上原则,确定拆除整体步骤。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 |
20分 |
|||||
|
240分 |
||||||
*4.4 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能力 |
4.4.1工、机具管理要求 |
工机具管理 |
拆除施工中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工、机具,并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 |
30分 |
|||
4.4.2 劳动保护要求 |
劳动保护要求 |
现场施工人员应佩带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针对不同情况配备如防毒面罩、防护眼镜、防酸手套、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等。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或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清单) |
30分 |
||||
4.4.3 应急器材要求 |
应急消防器材 |
现场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等应急器材。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 |
10分 |
||||
4.4.4 医疗救护要求 |
医疗救护 |
拆除施工现场相应医务人员或救护车配备能力。 (初次评价查看应急预案、或管理制度,或与相关的医疗机构签署了相关协议) |
10分 |
||||
4.4.5 拆除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护能力 |
安全监护 |
是否具有丰富生产检验的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现场作业监督,对安全监护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及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发给“安全监护人资格证”,实现持证上岗。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 |
30分 |
||||
4.4.6安全检查监督措施 |
安全检查监督措施 |
拆除过程中,是否严格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每天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通过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和潜在危害,及时协调解决拆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报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督促拆除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初次评价查看相关管理制度) |
20分 |
||||
4.4.7拆除过程安全监测能力 |
a)安全监测 |
拆除作业过程中,根据需要实施检测,包括:
1)动火作业前,要对周边油罐区是否存在泄漏进行检测,防止发生火灾危险; (初次评价查看拆除方案或相关管理制度) |
20分 |
||||
b)有害物质的监测 |
对已拆除的设备、设施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确定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转移现场进行处置。 (初次评价查看拆除方案或相关管理制度) |
20分 |
|||||
|
|
170分 |
|||||
*4.5 拆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保护能力 |
4.5.1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
a)拆除过程的防护 |
拆除过程中形成的孔洞、边沿应加装盖板或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拆除现场的排污管道、下水系统必须封堵,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污水管网。 (初次评价查看拆除方案或相关管理制度) |
10分 |
|||
b)拆除物料的清运 |
拆除落地的设备、钢结构及保温材料等杂物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出拆除现场,保持安全消防通道畅通。 (初次评价查看拆除方案或相关管理制度) |
20分 |
|||||
4.5.2交叉作业管理 |
交叉作业管理 |
化工装置拆除作业现场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主要包括上、下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不同作业项目的交叉作业,防止发生工具、特别是拆除部件、材料落料,造成对人身的伤害。 (初次评价查看方案或相关管理制度) |
30分 |
||||
|
|
60分 |
|||||
总计 |
|
1000分 |
注:打“*”条款为施工现场的重点评审条款,若施工现场未覆盖相关内容,应在总部追踪以往项目实施的证据。